天津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
学校主页 首页 新闻中心 留学科大 学生出国(境) 外国专家 教师出国(境) 合作办学 港澳台事务 国合基地 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更多
 
 
友情链接
教育部
Ministry Of Education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Tianjin Municipal Education Commission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Foreign Affairs Offic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
the Exit-Entry Administration Bureau of Tianjin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Confucius Institute Headquarters(Hanba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
China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首页>>    公告>>
【国际交流处】关于2020年赴大洋洲及非洲毛里求斯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来源: $curArticle.source     日期:2019-08-13    浏览次数:

 满足各国汉语学习者的需要和海外教学机构对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的需求,孔子学院总部现启动2020赴大洋洲及非洲毛里求斯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招募2020年赴大洋洲及非洲毛里求斯志愿者266人,其中优先面向中方合作院校招募孔院志愿者,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至9月4日。(此时间为孔子学院总部时间,请预留出我校、市教委审核及邮寄材料时间)

(二)报名对象

我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1. 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 在线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

3. 在线生成 PDF版《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4. 将签字版《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申请赴国(境)外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推荐审核表》、《申请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我校国际交流处审核。

5. 市教委审核后择优推荐给孔子学院总部。

6. 孔子学院总部在完成综合审核后确定参加招募考试人选(候选人)。

审核结果和参加选拔考试信息直接通知候选人,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三、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孔子学院总部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赴大洋洲和非洲毛里求斯志愿者考试初定在9月21日至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国际交流处 

                                                          2019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
  • $doc.srcFile
  • $doc.srcFile
  • 版权所有:天津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联系我们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津教备0010号津ICP备05003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