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一、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一)申请流程

序号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准备阶段

1.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实习录用函,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申报阶段

1.申请人获得实习录用函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推选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详见国家留学网中受理单位一览表

2.受理单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评审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2.申请人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对每月10日(含)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0日后完成网上提交或于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4

派出

1.办理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等。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2.国外报到: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按要求向中国驻实习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1.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

(4)岗位描述

(5)外语水平证明

(6)成绩单(本科及以上)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10)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表应由单位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单位应在仔细确认表中列明所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

:凡来自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各受理单位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录)。

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政治立场不合格”、“材料不属实”、“所在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

国际组织录用函须为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国际组织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国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或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正式录用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留学身份:实习生(Intern/Trainee)、专家学者(Fellow

留学时间:应明确实习期限及起止年月;

岗位内容:应明确实习性质(如全职实习、兼职实习)、实习方式(如到岗实习、远程实习)以及具体工作内容。

录取函中未明确上述信息的,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与外方往来邮件、实习岗位描述、实习合同等)。

(4)岗位描述

申请人应提交国际组织开具的所申请实习岗位的岗位职责描述(Terms of Reference),包含岗位名称、所在部门、岗位类型、实习期限、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任职资格等信息。

(5)外语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掌握多门外语,须上传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外语专业考试成绩、往年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成绩单

在读学生应提交本科开始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单扫描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需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在籍证明应明确学生在读年级和学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上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9)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国内出入境记录应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移民局”小程序查询,下载查询结果后上传(应上传最近一年的出入境记录,无出入境记录者应上传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应提供个人护照出入留学所在国有关信息页扫描件或由留学所在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10)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受理单位应根据申请人实习录用通知的时间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一)申请流程

序号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准备阶段

1.申请人员查看合作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确定意向岗位,准备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

申报阶段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受理单位按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指南要求组织报名推荐。

2.申请人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3.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3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形式、时间、地点单独通知。


4

国际组织

筛选

国际组织将对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及岗位。


5

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6

派出

1.被录取人员应及时与有关国际组织沟通并确定派出时间、签证类型等信息。


2. 办理派出手续: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3.国外报到: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按要求向中国驻实习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二)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1.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4)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本科及以上,英文)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个人陈述(英文)

(9)工作经历证明(2年及以上,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10)规定格式的个人简历(英文)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12)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2.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表应由单位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推荐单位应在仔细确认表中列明所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且无异议后,再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

:凡来自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各受理单位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录)。

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材料不属实”、“所在单位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两封专家推荐信

推荐人应(曾)为申请人导师/主管负责人或同事,能够客观详实地对申请人进行评价和推荐;推荐信应为英文拟就,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对于在职或曾在国际组织实习的申请人,一封推荐信应由工作单位或曾实习国际组织开具。

(4)外语水平证明

如申请人掌握多门外语,须上传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外语专业考试成绩、往年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成绩单

需提交英文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扫描件。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及英文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在校生,需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在籍证明应明确学生在读年级和学制。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提供院校签字/盖章的在籍证明扫描件。

-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硕士、博士毕业后未满一年,目前正在海外国际组织实习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海外实习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应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

提交英文个人陈述,包括意向国别和岗位以及选择原因(应选择1个意向岗位),是否服从调剂,申请动机,对于申请单位及岗位的基本认识,现从事专业与申请岗位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相关性,个人工作规划等,字数不限。个人陈述将被提交至有关国际组织。

(9)工作经历证明(初级专业人员申请人须提供)

-国内申请人应提交在职证明。

-国外申请人应提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9个月(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总工作经历须超过24个月)。

(10)个人简历(英文)

请申请人下载个人简历模板,用英文填写并签字后扫描上传,未使用规定格式的简历模板或简历内容填写不完整将影响录取结果。个人简历将作为个人申请资料提交至有关国际组织。英文个人简历模板请登录国家留学网下载

(11)国内及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国外申请人需提交)

国内出入境记录应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移民局”小程序查询,下载查询结果后上传(应上传最近一年的出入境记录,无出入境记录者应上传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留学所在国出入境记录应提供个人护照出入留学所在国有关信息页扫描件或由留学所在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

(12)单位推荐公函(受理单位上传)

受理单位应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指南规定的受理报送截止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初选名单和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注意:有关国际组织会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相应岗位最终录取人员。国际组织可能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并另行考核,具体以国际组织要求为准。


其他具体信息请参考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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